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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2月

中央企业商业秘密的密级和知悉范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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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企业商业秘密的密级是如何划分的?如何标注?

中央企业的商业秘密的密级,根据泄露后会使企业的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程度,确定为核心商业秘密、普通商业秘密两级。密级标注统一为“核心商密”“普通商密”。中央企业商业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,应当在涉密载体上做出明显标志。标志由权属(单位规范简称或者标志等)、密级,保密期限三部分组成。

 

中央企业限定商业秘密知悉范围应遵循什么原则?

限定商业秘密知悉范围应遵循最小化原则,一是知悉人员的确定坚持需要才知道原则,而是知悉内容的确定坚持最小分割原则。

“需要才知道原则”是根据科研、生产、管理、经济往来的需要,当不向其授权、透露,就无法工作、无法达成某项交易时,就需要授权、透露,使其了解商业秘密的相关内容。在某种情况下,“需要才知道原则”还表现在不分职务高低、级别大小,而只服从实际工作需要。

“最小分割原则”是指把某一完整的信息,如科研规划方案、软件设计方案、工艺流程等,分割成若干部分和环节,不同工作岗位的人员获准知悉不同内容的商业秘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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